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給Maro寫一篇

我不知Maro是甚麽人,跟幾乎所有其他讀者一樣,我們素不相識。Maro說自己是事務律師,我相信他,反正這是一個公開的討論平台,法律學者和販夫走卒,留言和發表意見的權利均等,我不管是誰的意見,基本上不會刪除。

Maro的名字在我評論佔領行動的文章時開始出現,他積極留言,詞藻別具一格,頗為突兀,罵遍全世界中華子孫,都變成豬玀、共匪及支那人。我知他一定是在共產黨的蹂躪下殘喘過,帶著血海深仇,總想找機會報仇雪恨。仇恨有時會蒙蔽理智,我也不講博愛,也不講寬恕,真的講報仇也不能一味謾罵,罵得痛快粗鄙,也不能把共產黨罵死,還要連不同意佔領的人都打成一群支那豬,都全是禽獸不如的人。人的分類就只能以黃絲帶和藍絲帶來分嗎?人可以這樣簡單地分類像畜生篩選歪種抑或好種,這種culling process用諸畜生當然容易,因為篩選是全physical的,跟古羅馬時期篩選健康的小寶寶一樣。我很少回應Maro的侮辱性謾罵,並不是因為他基本上不罵我,而是對著空氣純謾罵實在沒有意思。道理講出來可以各抒看法,法律討論也有一定權威講法及上訴案例以作根據,你擘頭一句支那豬,共匪之類的話,别人的談吐長相有沒有半分相像你也不知,對一件事持異於Maro的看法就立即歸了類,那完全沒有討論的餘地,又何須留言。不如去鵝頸橋底叫阿婆用拖鞋去打那些豬玀支那人一鑊來得更痛快,花多一些錢讓阿婆狠狠的給你打13億支那豬一兩鑊,多講甚麽惡毒的咒罵,使他們永不超生。

Maro今早在檢控佔領者的政治考慮?一文的留言,對著空氣的人身攻擊,是Maro風格的典型例子:

不是经由人民的选票上台的“立法议员”能订立制订真正的法律法例吗? 香港现在不就是这么样子吗?

不是经由人民的选票上台能是真正的政府吗? “行政长官”是由极端暴力恐怖政权支那共产党指定的。 港支那猪难道连这些起码的FACT都不知道吗?

香港的“人大代表“是香港人的选票上台的? 支那猪们是给肏屁眼肏得精神错乱了吗? 

基本法是谁写的? 难道是香港人公投或者选票上台的议员写的? 真把基本法当宪法了吗? 深喉共产党阴茎吞服支共精液到高潮了吗? 

什么法治什么法纪什么法律, 都是支那共产党随手拿来跟你们寻开心消遣的, 真有不少法律专家法律学者法律教授还有法官裁判官(including BILL here ) 当真了。 

统治香港的权力来源一向是解放军手中的枪杆子, hate to burst the bubble. 但1997沦陷后RULE香港的就是来自支那北京的暴力和谎言。 香港之所以会沦陷也是因为英国在1984年对支那的暴力恐吓无力DEFEND而选择了退缩。 

说到底就是暴力, 还是极端暴力, rules HK and will continue to rule unless HKers overthrow this current terror regime.

上面那头支那猪猡, i am sorry u have to put up with my Simplified Input Method. 但别忘记你的主子也是用残体字的, and they OWN your sorry bitch ass and they can do whatever they want to do with you and your family. so suck it up and get used to it, BITCH. 你这无X用的中国人支那猪。 你扯一次香港有法治 老子就在这里鸡奸你一次,支那骚货

Maro

如果講不民主選出議員而不具代表性,當然是正當討論的課題,其他攻擊空氣的話就連馬恩國大律師在立法會向長毛罵粗也不如。起碼馬恩國有血有肉的一個人罵完承擔了停牌及罰款的後果,如果罵我起碼有幾張相在這裏,可以visualise罵的對象,否則對著空氣雄赳赳的充滿性幻想的鷄姦這個那個騷貨,又何苦呢?怪不得有人質疑他的身份。討論法律的時候,Maro就像個律師。我希望Maro可以時常表現出律師的一面來討論。如果不認同香港有法治,我不禁要問Maro執業的目的為何?要推翻極權暴政,用粗暴的語言就能成事嗎?若然有效,請繼續罵,狠狠地罵,惡毒地罵!

34 則留言:

  1.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this lucid article. Much needed indeed.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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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他令我想起一個人: Man Haron Monis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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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I suspect Maro is of 東北 desc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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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標少不寫這篇,也不知條 PK 的回應留言,恕我直言,標少和大部分人〈包括我〉一樣,通常高估自己的說服力,PK 存於一心,看了標少這篇,繼續或唔再寫粗爛賤留言,對他根本無關痛癢。但提醒 PK,標少〈可能屈了你〉和我寫粗爛賤文字的能力,不會比你低。

    「Put up with my Simplified Input Method」,你叫做有了回應,但「做 chicken」和「無仔生」,好似未有反應喎,當然,如果是 FACT,就無須再作闡釋了。PK 講「雞姦」講得好 high,小心我真是好此道者,要你實現承諾,你就真係 P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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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MARO寫野很有POINT,請繼續,不要停,除非共黨收皮,港豬覺醒,全民制憲,消除港共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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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其实the MESSAGEs that I want to get across 很简单: HK after the fall of 97 is merely a lawless society. those who pro-claim themselves as Chinese are lowly Chinks.

    香港97沦陷后不过是无法无天之地; 凡是自诩是中国人的, 就是支那猪。

    难道这很难理解吗? 显然不是, 原因实际是这里的参与者(even good old Bill)不能也无法面对他们的香港在支那的淫威下沦落至此, 香港现在不过就是支那的BITCH。 most of u just cant handle the truth.

    被我CORNER了 气急败坏所以只能resort to personal attacks 一会是杀人质的伊斯兰恐怖份子啦, 一会是支那东北通古斯驴子啦。this only proves I must have said something right.

    至于为何自诩是中国人的必定是支那猪, 这应该很容易理解了吧。 别再扯不懂了喔。

    M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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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Maro ,
    众人皆醉你独醒
    不知你有否勇气跳进汨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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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老子在美军服役时上战场,在香港雨伞革命中手无寸铁冲击全副武装的共狗公安4-5次,有无勇气轮得到你此等龟缩在被窝发抖舔屁眼的支那贱奴来评论?u've gotta be shitting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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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標少,請問可否談論一下這單案件的判案:
    盜客戶款 律師上訴改判緩刑 - http://s.nextmedia.com/apple/a.php?i=20141218&sec_id=4104&s=0&a=1897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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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未睇到判辭先不作評論,而且一YC Tong人緣甚佳,從來都唔得罪人,多數PG,我叫做識得佢,唔係好想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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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Maro 兄, 我明白你的怒火, 但可否實際少少, 講下你閣下認有什麼好的方法改變香港現狀呢? 不繼罵不繼(門加小)同維園呀伯又有什麼分別呢, 是不能解決問題. 我相信在標少BLOG的人都明白你好憎恨現狀. 我深感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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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Don't waste time on him/ her, pal. Maro is a lunatic. He/ she doesn't even know who he/ she's yelling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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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奴隸遵守奴隸主定的法律,點睇都係奴隸社會,唔間法治社會。

    用奴隸社會形容香港可能誇張左少少,但香港人,基本上沒有制定法律的權力,因為權力都在共產黨手上。所以硬說香港是法治社會,實在自欺欺人。起碼97後,宗主國由英式法治,換上中式人治,情況十分明顯。連中英聯合聲明都失效喇,瞓醒未!

    任意扭曲的人大釋法,隨意通過任何法案的立法會,所謂獨立的法庭,亦不過係高等奴隸。

    精彩在高等奴隸,同保護奴隸主的武裝部隊合作無間,無視公安濫權施暴,反而樂於出謀獻策,要治爭取自由的人以罪,竟不以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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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這種邏輯,九七就是奴隷主的轉移,中英聯合聲明只是兩個奴隸主之間的轉會協議,兩幫至n幫人各在爭取自由及權利,有衝突時,不用法庭仲裁,只要有kangaroo court就可以解決?

      人大「扭曲」了《基本法》,但人大無權去闡釋香港法律喎。香港法律應該由誰去訂立?自由人自己在家中立法?抑或全港投票去訂立?如果建制派像現在佔了優勢,投票結果偏向他們,那你就貼貼服服照單全收?

      除了《基本法》的解釋權在人大手,香港有那件案不涉《基本法》的由人大斷案?

      人大「扭曲」了《基本法》關於特首選舉,自此香港人就不吃不拉了,做甚麽都不會受規管了,Maro不用做律師了,不用在香港無法治的地方,在支那淫威支配下淪落的地方揾食了,否則便會很痛苦矛盾地違背良心原則地賺取支那豬玀的銅臭!

      我真的不知你們為甚麽還不揭干起義?還一邊破口大罵一邊享受無法治地方保護你的權利,保護你罵人的言論自由,這種矛盾怎樣reconcile?你哋應該好似有條友租屋唔交租,上到法庭話佢唔使交租,因為上帝畀佢住,佢違反交通法例,佢話法律無權規管佢,佢無牌駕駛唔認罪,話上帝先至可以審佢。天國近矣,先至輪到上帝審。你估嗰條友依家點?入佢青山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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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嘻嘻


      匿名2014年12月18日 下午5:57

      你看, MARO的 香港是lawless 之说是不是把周融支那豚们(包括BILL少)都扎得痛入骨髓啊。 皆因这才是它们的软穴。

      BILL少也忍不住要动气了。 嘻嘻, BILL忘记了 建制派在选票数目上根本是弱势的, 能抢到大部分议席不过是有支共创建的功能组别。

      JOINT DECLARATION本来就是自由世界对恐怖政权做出的妥协!英国本来在50年代就会给香港普选的, 因为支共的淫威恐吓才没成事的。

      我根本就在揭竿起义了, 所以是遮打革命! 在香港法庭上我一直是为当事人服务, 也没有发誓要捍卫基本法狗屁的

      M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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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就讓你沾沾自炫。講到尾只不過是奴隸心智,覺得舊主好過新主,pot calling the kettle black。起義之後,還是想做奴隸。你回答標少粉絲時講「獨立歸英」,先搞清楚,英國佬要你嗎?英國佬敢要你嗎?你自作多情,以為拿龍獅旗揮舞幾下就會變大英子民?哎!你以為揾習仲平隻揪或者衝掔「共狗」就可以獨立?是你想得簡單抑或我想得複雑?單是駐港的解放軍你就已經對付不了,拿黃雨傘去當槍桿?就這様勇武一番就可以革命成功?我佩服得五體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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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講到尾, 原來因為冇勝算, 所以揾千百個理由說服自已繼續做奴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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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BILL大概是让MARO的 香港乃lawless society 之论 气糊涂了。 忘记MARO是美国人了。 MARO在不同的occasions对着美国国旗发誓要捍卫美国宪法9+次了。美国才是Maro的家。

      Maro的观点是香港最好的归宿是独立和加入英联邦, 如加拿大或BILL的国家澳洲那样。

      至于如何去achieve that. i have a few ideas . of course its involves more than going one on one with 杂种 or charging the CHICOM bitches.

      但你想想, BILL你身为港人,是英国人的高等文明培养出身的,在这乱世之中, 不去帮助困境中的香港, 还整天价扯 香港有法治此等低级谬论 重复舔腚小丑周融之流的狗屁来蛊惑人心; 我这美国人却瞎起劲,对香港施与援手,what is wrong with this picture? 我这次走出来, 就是为了帮助那些勇于抗争的香港人的, 比如928敢于向共狗公安扔回催泪弹的勇士。

      此外, 你能肯定令千金不是黄丝带的一员吗?

      下面那头支那猪, MARO我是美国共和党的,不是法轮功这种支那狗屁的。 但法轮功至少比你此等支那猪有点勇气。 不会被支共鸡奸了还沾沾自喜。

      还有当年苏联能出钱出资源来建立支那共产党, 现在 自由世界出人出钱来拯救香港 于 卑贱悲惨的支那有何不妥?

      你这可笑的支那贱奴

      M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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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Maro,

    我刪了你對YC Tong的批評,一來太多粗口,二來指名道姓人身攻擊,請再留言用一個clean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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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算了, 不再写了。 本来就是写给你和法律行业内的人看的。BILL 。 你看过就好。这里同行的不多。 本来你坐上面的, 不太可能知道下面发生的事情。糖是圆滑非常的角色,能蒙骗不少人。 现在发生的事情我丝毫不稀奇。 金钱至上,对自己专业都不尊重的,随时牺牲CLIENT利益的,能有啥好结果的。

    M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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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標少粉絲2014年12月18日 下午12:14

    很简单

    勇武抗争 独立归英


    我的留言其实不是给支那豚看的, 我是看着它们整天价重复着无耻谎言 “香港是法治社会”“法治是香港的基石”, 而泛民或本土派却少有 compelling rebuttal to 它们的 如同狗屎的法治瞎扯。 几位大状和BENNY TAI都拿不出点有力的驳斥。 只知道沿着周融那帮支那豚的奴性思路去小打小闹。 老子看得不顺眼了, 也等得不耐烦了, 故来助拳。

    什么法治的, 在支那之下香港根本不可能有法治! 没民主哪里能有法治!

    M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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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標少:

    上星期到劍橋,有人用普通話問是否從中國來,塞了一份真相報給我們,之前也見到一個籃放滿了大紀元日報,讓途人任意取閱,澳洲有同樣情況嗎?有時真要驚嘆他們動員能力之高,網絡廣佈世界各地,幾乎係BLOG都有他們的踪影,但另一方面又不禁想起,這些全部要錢運作的,究竟錢從何來?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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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悉尼也有相似的情況,像大紀元這類報紙很多放置在唐人雜貨鋪店外的地下任人拿,我不知他們錢從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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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有些人總是喜歡宣揚自己的教義時不提理由,在沒有理由的情況就當自己就是神,所說的都是真理。和這類人玩玩就好,要較真的話實在時浪費時間。

    KenO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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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玩過下之後,露了真章,現在看就知浪費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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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等了半天却没有一篇能驳倒我 香港不过乃lawless社会 论点的帖。 失望的是我 失败的是你们。

    M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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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Maro,

    Waiting For Godot.

    標少的讀者宅心仁厚,每每看到我寫的廢話,都不會直接點破,像行善一樣,讓我沾沾自喜一番,見你在本blog積極發言,他們也愛屋及烏,也讓你喜孜孜的在樹上自鳴得意。獨孤無敵當然寂寞,自己以為無敵的人就更孤獨寂寞,只會躲在天稱上跳來跳去自稱自讚,環目四顧,除了那天稱,一切都視若無睹,為之躊躇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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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標少與Maro的「對話」使我想起香港近來那些既浪漫又激情的政治口號,例如甚麼「對話之路已經走盡」、「站在雞蛋的一方」、「勿忘初衷」、「XXX可恥」、「我要真普選」、「政治問題政治解決」、「自己XX自己救」等等 (不能盡錄)。

      一讀到這些口號就知道這些只是結論。口號並沒告訴我他們是如何一步一步得出如斯結論。連「國際標準」一類也變了口號,all seems logically unsound to HK society. 有傳媒問佔領者為甚麼佔領,佔領者的回答顯示他們思想單純 (也許是我過分解讀)。There is much breadth but little depth.

      舉個實例: 近日立法會審議法定3天男士侍產假,而非立法會內期望的7天。立法會原打算將之修訂為7天,當局長「威脅」撤回侍產假法案時,某些立法議員的反應甚大、高呼「可恥」。結果3天男士侍產假(無奈下)獲得通過,「袋住先」。Facebook上有人就此反問立法會的功能,又說香港人怎能忍受沒有真普選云云。

      我對他們的反應不以為然。我亦感覺到社會上好像很少人討論有關憲法一類的問題,引致很多人連基本法下的政治體制也搞不清楚,遑論改革選舉制度。Many of us do not even know what IT IS before talking about what IT OUGHT to be. 難怪高官說要「一國兩制再啟蒙」了! (But I think that Maro made a point: His CHICOM played law on lawless HK pigs. Be it his view.) 所謂的「問題」出於基本法: 基本法第147、62、59條指出是行政機關負責制定有關勞工的法律和政策,立法機關並無此權力。侍產假是3日還是7日畢竟是政策問題,立法會不能越俎代庖。This is the case, but the issue whether this ought to be the case is just another matter.

      我認為批評政府是可以的,但若連帶任何問題都歸究於沒有「真普選」,或指若有「真普選」就足夠,他們似乎是將問題簡單化了。因為即使有了「真普選」,行政機關難道不能照辦煮碗? 我讀不到當中的關係。是不是我(們)受的(社會)教育出問題了? 還是互聯網根本不是講道理的地方,所以連帶社會上的討論也不是在講道理了? (親)政府的人堅持論據卻被指責為「人肉錄音機」,所以引來那些空泛的口號?

      此外,我也不禁有點兒唏噓: 因為我們既不能說服對方,又不能找出各方都願意和能夠解決當前難題的方法。若不能說服對方,政治取向是不是a matter of taste? 而 de gustibus non disputandum? 究竟是不是我們的語言、理性等都失效了,所以沒有解決方法? 還是人的hidden agenda 太多,說話從一開始就沒講清楚? 例如鄭耀棠說泛民主派倒是害怕真的一人一票選特首 (大體意思),我估計這說法其實是說: 要當選特首要數十萬票,這必然比要當選立法會議員所得的票數多。別忘記: 分區直選立法會議員某程度上只代表該分區,並不代表全港各區,所謂「民意代表」豈非另類「小圈子選舉」?

      小的多言了、失言了,不知所云。有說服力的文章我少讀、甚至讀不到。不過又可能是我讀過但不能理解吧,而我在這裡好像也沒能力得出合理的結論。

      望見諒,
      PH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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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 寫一篇回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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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MARO 先回应了。 典型的, 自诩是既得利益者, 实际却是LOSER的,一派胡言。还在 不存在的法律上 ABSURD and non-existent 的立法程序上 转悠, 不值得MARO或者BILL大幅篇章的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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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臭美,值不值得我回覆用你替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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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香港作为恐怖政权的一部分, 会有立法 行政(执法) 司法吗? 不着边际地长篇大论没有的正常立法程序 (立法的那些不是选出来的), 千方百计煞费苦心地合理化 奴隶主对支那贱奴的工具 基本法(基本法不是人民制定的)。 都吧不稀说 司法了。。。。我看着那些鬼佬法官就替他们难受,因生活所逼来自自由世界的他们, 却要对着面狗屎血旗宣誓效忠。 ack

      M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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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why don't u all just be a good sport and simply concede? oh I forgot, thats some beyond u Chinese. my bad. *chuckle*

    M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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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有無人去過青山探病?對待果的不按時吃葯的病人,只有一個辦法,隔離觀察,不予回應.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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