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

大媽,你好嘢!

我本來在做點research打算評論新南威爾斯州昨日一宗判刑,但忍不住先寫這一篇。作為香港人,潛意識裏對祖國同胞某些行為總會不以為然,指指點點,嘆為觀止。大不以為然的,一般都只會看報章才知悉,沒有親身體會過。匪夷所思的事總有不少,不是親眼所見,感受也只限於文字上的見識,看了也不會留下深刻印象,或者強烈感覺。

近年悉尼華人新移民主要來自大陸,我的見識增廣了。我常去的一間韓國餐廳時常都碰到大陸同胞,除了普通話的對話,最明顯是點菜份量,他們兩個人總會點4人的份量,吃罷結賬,廚餘滿桌。韓國餐廳例牌是10碟配菜,任吃任添,有好幾碟原封不動在清理時扔棄。老伴和我經常點便宜食物,並且一定甚麽都吃清光。不吃的配菜在侍應拿來時立即叫他拿走。我曾建議老闆貼張通告,請食客愛惜食物,我毛遂自薦替他以中英文擬定內容,老闆面有難色,告訴我韓國人好客,不會限制配菜的供應。於是通告作罷。當然浪費食物不單是大陸人,也許我帶有色眼鏡,都入他們的賬。畢竟有些人經歷過貧窮會更惜食,相反而言,富起來就擺闊,以廚餘展示實力。

最近朋友問我:你見過大媽在停車場霸位未?

霸位?搶位幾乎大打出手就見得多,頭破血流就見過一次。

朋友説:不是呀!是車影都未見,大媽就先站在車位處不准其他車泊入去。

事實上我也見過乘客先下車,漁翁撒網,見到有車走立即跑去,做先頭部隊,攔住其他司機。今天我在Costco的停車場就見到兩個大媽以身軀泊位,車還未見蹤影。也許這是文化差異。想深一層這算是甚麼差異?我只想到有文化和無文化的差異。

霸位,不期然使我這舊一脫的人聯想到那些年的故事。以前在舊區有些「老同」霸住車位來揾食。他們會用汽水盤(以前瓶裝汽水是一盤盤運載的,最初是木盤,後來用膠盤)佔領車位,車主駛到付點小費給他們便讓個位給你,還可以代客入錶。以前的泊車咪錶時間短,「老同」可以替你一路入錶。那是入銀仔的年代,代客入錶的「老同」食你「夾棍」,他用一條木棍,到時到候就大力朴落咪錶處,那撞擊力會把那支紅針打到向前跳,像入了錶一樣。「老同」就把錶費袋袋平安。故此,以前不時會檢控「老同」干擾咪錶的控罪(法例第374C章《道路交通(泊車)規例》第13條)。

朋友問:遇到大媽霸位咁點呀?我說:向無文化低頭囉,唔通撞開佢吖?這是大媽年代,大媽你好嘢!

15 則留言:

  1. 東京這裡很多內地旅客 我沒有運氣看到內地人的失禮行為 卻很多日本人的 例如撞到你丶碰到你也不說甚麼

    劍文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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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際遇各有不同,感受無需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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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以前上海人亦是。Personal space 係零!他們甚至伸手把你推開,嫌你行得慢。 -_-#
      多了國際 events 如 Formula 1,世博,現在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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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i bill Siu.
    I wonder if you have any comment on the recent mishap or oversight of DOJ as regards the lodging of the notice?
    http://www.doj.gov.hk/eng/public/pr/20150901_p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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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I think I read in previous news report that the Government Lawyer handling the case filed an affidavit admitting oversight but in the judgment, I did not see this was included in the discussion. The focus was 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14-day rule and whether the judge should exercise his discretion to entertain DoJ's application for an extension. I am totally ignorant about this area of the law. I dare not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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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都算是「同聲同氣」。可有試過跟他們說入鄉要隨俗?可能他們並非惡意,只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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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看不到事情跟「文化」有什麼關連?其實分歧是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之爭。很多人凡事批評共產黨,但其實他們的心態最「共產黨亅。
    停車場是私人地方,商業運作。A客人不滿B客人「預訂亅車位,應該向停車場管理公司投訴。管理公司不介意,難以理解A客人憑什麼不滿。一如餐廳老闆有自己的經營方式,他可以決定是否鼓勵節儉,其他人無權指指點點。
    那些喜歡將自己的道德觀強加於其他人的心態就是共產主義,大眾利益行先,嚴禁自私行為。明明是私產,偏要拿出來「公平」分配。
    要反思的應該是投訴的人,他們要好好學習了解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的好壞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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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視乎怎樣介定「文化」。你大概無駕車找泊位的煩惱,不論是公、私營的停車場也無分別,是基本態度的問題。不要甚麽都以主義來分,希望食客惜食只是不希望浪費,也不關乎甚麽主義,不論貧富,都應該珍惜。請反思你這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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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尊重兩個字並唔分主義/意識流
      當然你同我講你心中根本冇呢兩個字我都冇說話好講

      本身預訂車位並非合理行為
      大部分車場除RV site/camp site只供車輛停放
      行人只係上落所以會見到部分車場有請勿橫越車場,免有危險的告示
      上文所指大媽行為根本唔係合理使用車場
      等同你係車位開張太陽傘休息
      反而係你用車埋位泊車
      兩車相遇都係合理使用
      只能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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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其實我都遇過唔少霸車位嘅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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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真?不是爭位而是人肉霸位?那麼,香港大媽你好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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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郊野公園間中有,不過最多見嘅係啲鋪頭對出嘅車位。唔使用人肉,擺啲雜物喺度就搞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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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無文化不等於沒家教, 有些目不認丁的人也可以有同理心, 雖不知"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也知道過得自己過得人這倫理, 不會自私。有些生活在經常要搶頭位才可得到所需事物的人, 不少人都搶位成為習慣, 有人就說那地方和沒有搶位地方文化的差異。有些人直接批評她們素質低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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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以前的泊車咪錶時間短,「老同」可以替你一路入錶。那是入銀仔的年代,代客入錶的「老同」食你「夾棍」,他用一條木棍,到時到候就大力朴落咪錶處,那撞擊力會把那支紅針打到向前跳,像入了錶一樣。「老同」就把錶費袋袋平安。"

    When I was in San Po Kong Magistracy, I had seen this kind of scene many times myself from the male public toilet of second floor where one could 'overlook' the car parks under the fly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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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heung Gor,

      Those were the days we worked together in San Po Kong.though in different capac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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