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

醬鴨

這一篇不是講吃,講住獨立屋的煩惱。

上星期塞了污水渠,不是通渠劑或怎樣泵幾下就能解決的,元兇是花園的樹根走入污水膠管,污穢物就給擋住了去路。水喉師傅不是隨傳隨到的,也不是每一個都有這種工具,用來清除污水渠樹根的electric eel。這工具的原理很簡單,在機器中央安上像彈弓狀的不銹鋼軟管,一面旋轉一面進入污水管內,把樹根扯斷,阻塞就打通了。不是每個從事通渠的人都擁有一部eel,一來要幾千元一部,再者要兩個人一起操作比較方便。遇到塞渠一時間救兵未到,當然就要自救。可以不吃,不能不拉。每間屋都有抒緩淤塞的出口位,唯有自己動手解決燃眉。這一點住獨立屋的人不可不知。要自己動手也要知竅門,否則你人都不想做。我前園的抒緩渠位有三口螺絲上著渠蓋,抒緩這厠所去水的壓力就是把這渠蓋打開,當然不要輕舉妄動,胡亂打開你就會知火山是怎様爆發的,火山爆發的溶岩射個正著,你會好痛快,即死無疑。污水射個正著,就慘不忍睹,不會死才夠慘。真的這樣,千祈不要慘叫,閉嘴有必要,否則,你到時就知。我當晚帶上額頭電筒來照明,穿上行山靴,戴上手套,拿著螺絲批去開蓋。首先踏著渠蓋,扭開遠離自己的螺絲少許,污水就開始噴出來,再扭另一口螺絲少許,更多污水噴出來,隨之而來就是實物。踏著近自己的最後一粒螺絲,不能鬆懈,也不要扭開,直至所有壓力消除。之後就遠離這出口,快快樂樂用厠所。

正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三天前鄰居走過來敲門,標,我想你的水喉爆了。是麽?隨他走去看,我的前園地上在冒水,流了去鄰居的草地。我先把總掣關掉,漏水停了。再打去水務署,叫我閣下自理。於是又找水喉師傅,一下子稔熟起來。翌日下午他才有空來,只好不用水的時候就關總掣。那兩天我就不停開開關關。老師傅60幾歲,氣力當然差一點,我義不容辭,跟他一起掘。掘了幾個鐘,找到了水管卻找不到漏水處,於是今早繼續掘。這近一米深的洞,越挖越大,水管露出的地方越來越多,終於找到破裂處,又是樹根推裂,所以漏水。這兩天就像醬鴨似的,滿身泥濘。爬山鞋泥濘滿佈,衣衫及面上都一片一片的淤泥。可能你會問,幹嗎自己落手?我的想法是,他來幫我,我幫他不就是幫自己嗎,盡快修好也減少浪費的食水,自己也知道水管大約位置,以後再出問題就知道多一些解決辦法。其實究竟是不是唯一的裂給堵住了,還要進一步觀察。

大家一起挖掘,一起商討修理方案,他又問我Robert Hughes的非禮案應該怎判,Pistorius會不會定罪,三人行必有我師,丁點生活常識,就是這樣累積起來。

煩惱事一件接一件,午夜夢迴,有時難再入睡,隨手拿起劉震雲的《一句頂萬句》來看,越看就越不能睡了。找天真的研究一下醬鴨的做法,自嘲一番,都是吃最實際。

19 則留言:

  1. http://www.post852.com/ma-sik-chun%E6%92%A4%E9%8A%B7%E6%8B%98%E6%8D%95%E4%BB%A4%E7%94%B3%E8%AB%8B%E3%80%80%E4%B8%8B%E6%98%9F%E6%9C%9F%E4%B8%80%E9%96%8B%E5%BA%AD/
    要發生的始終都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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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這句是雙關言。

      你所引述的申請撤銷馬惜珍拘捕令的聆訊, 我相信不應該由律政司提出, 由律政司主動提出是欠缺政治智慧的舉動。 如果雙方已談妥了, 有智慧的做法是由被告一方申請, 控方基於人道理由不作反對。江湖傳聞已久, 一早講是曾蔭權承諾放過馬惜珍, 讓他返港, 但做不到, 才給東方狂插, 又傳染振英答應放過馬, 若是事實, 一定要具備強而有力, 可說服人的理據, 否則就自作孽, 不可活。

      至於取消拘捕令是否罕有, 當然是, 譬如在逃的被告死了, 拘捕令在那情況下已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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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剛看到新聞, 律政司發言人證實, 申請由被告一方提出, 星期一就會知詳情。 如果控方不反對, 那麼梁振英就是為了他人去自殺。除了為情, 好似無人會為別人自殺。不過, 在這世代, 有甚麼不會發生。 我都早上5時就起了床, 還開始答留言。自然聯想到Waiting For God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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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關傳聞去年劉夢熊都爆過大鑊

      我真係不希望睇見香港百年的法治基業就此毀在梁振英手上, 如果星期一DOJ真係鬆章, 呢個香港已經唔係我認識的香港, 真係唔認真考慮移民都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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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請教標少,如撤銷拘捕令,是否表示檢控個案告一段落,聆訊永久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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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補充一句,是否主要證人去世,已無法入罪。如果係咁,咪好無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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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純法律而言,撤銷拘捕令並不直接等如終止檢控。以本案而言,馬惜珍當年是9個被控串謀販運毒品案中的第9被告,撤銷了拘捕令也要處理未完結的案件,怎樣處理呢?終止檢控似乎是唯一結果,否則為何要撤銷拘捕令。以當年這種大案,整個檔案都會保存,如果證人都不在,當然無得告,就算有部份證人健在,有無人癡呆了,有無人忘記了,無得告的理由多的是。有無天理就只是情緒上的感覺,沒有天理的事也不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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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路過看到這篇文章有些少感想:

    在外國處理這些事情比香港麻煩,在香港打個電話可能半天即有人來,很快就能搞掂,也不用多少錢。在外國如果不能用馬桶的事情發生在週五就慘了,請等到週二(週一找師傅修理,第二天才會來)。修費很貴每小時算,還要包parking,也未必能整好。

    我目前是租房的,也不知廁所是怎麼壞的,住了三年堵了超過5次,前幾次沒找到原因,師傅只是過來泵幾下就收了七八十英鎊走人(我自己也買了一個泵,不過貌似因為和馬桶那個口大小不一,沒用)。我已經同業主說了,這絕對不是我的問題,因為我連廁紙都沒丟過進去。他還是讓我第一次自費,第二次各人付一半,之後他才自己付錢。這馬桶,大便多一點就堵住,肯定是他的馬桶有問題了,最後一次說是要整個馬桶拆出來看才能找出原因,但這會影響樓上樓下,所以業主就算了,說要等我離開再修理。

    如果住獨立屋就更麻煩,在外國很多時候都需要DIY,所以家裡又沒個男人真的不行。以前在香港不信這說法,現在覺得又說得有點道理。如果是單身一個人出來生活,唯有住貴一點市中心的apartment減少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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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説的也是,家中有個男人還要肯動力那種才重要。我鄰居的印尼華人,除了上班,甚麽都不做,剪草都是老婆做。家中有個男人,也要看是甚麽男人,多了個大爺看你怎辦。

      收費昂貴因為廉價勞工少,香港那些工種供應不絕,有時要出來走下,心態也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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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原来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实物" 两个字!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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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阁下对文字理解的透彻程度, 实在令本人写个 "服"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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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別來這一套,不要做歌德,唔喺又有人唔順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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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喂, 在这里如果不可以写真话, 那么我可以写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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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真話畀人當廢話,啲人講廢話就會變神話,神話即神講嘅話,中聽又動聽。你寫乜?一,大辯不言,二,欲辯忘言。我無大辯之才,惟有對著唔順超小辯囉,唔使過兩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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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唔顺超咪埋o黎过两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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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蛋散是小市民, 標少上述的甚么大便小便令我一头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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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條友仔乜嘢大小便啫,雖然是中港矛盾之一,我無咁時麾,不講潮語。大辯不言出自《齊物論》,欲辯已忘言出自陶淵明。小辯來自標少,一頭烟來自蛋散頭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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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齐物论和陶渊明, 哎呀, 这条蛋散懂个屁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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